中新網合肥11月24日電 記者24日從安徽警方獲悉,“長江禁漁”行動以來,該省公安機關迅速部署推進“長江禁漁”行動取得重大成果。目前,該省公安機關共立案偵辦非法捕撈刑事案件628起,起訴、判決231人。共計查扣各種非法船只130艘、非法漁具3420個、漁獲物4800余公斤。
2020年7月,懷寧警方接群眾舉報,皖河洪鋪段有人捕魚,懷寧縣公安局迅速立案偵查。7月15日晚10時許,警方在皖河干流流域洪鋪鎮路段進行蹲點守候時,當場從一輛紅色面包車內查獲野生魚200余斤,抓獲非法捕撈水產品的犯罪嫌疑人王某菲,后期通過調查,又抓獲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紅。通過對王某紅租住地進行搜查,民警從一臺大冰柜內搜出冷藏未銷售的野生魚456.52斤。
7月16日,辦案民警乘勝追擊,進一步固定證據,相繼扣押三輪車、魚船、汽油發動機、柴油機、大功率蓄電池、升壓器、電拖魚網、絲網、麻線網、“絕戶網”、地籠等作案工具,以及各種野生魚228.26公斤。辦案民警判斷,在非法捕撈的嫌疑人之外應該還有一個“地下鏈條”,隨即又展開了更加深入的調查。
9月份,王某紅等人非法捕撈水產品案先后被省長江禁捕和退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公安部掛牌督辦,懷寧縣公安局商請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多部門進行專案調度,抽調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集中攻堅,先后抓捕涉嫌非法捕撈水品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犯罪嫌疑人29人,刑事拘留28人,取保候審1人,查獲涉案資金近50萬元。
經公安機關查明,自今年1月開始,犯罪嫌疑人王某紅在明知皖河干流洪鋪段水域為安慶長江段長吻鮠大口鯰鱖魚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和長江江豚保護區,屬于禁捕區域的情況下,為了謀取個人私利,置長江“禁漁令”于不顧,夜間偷偷使用電拖網、“絕戶網”地籠等禁用的捕撈工具非法捕撈禁捕區域內的水產品。并將魚獲銷售到洪鋪、安慶等地,從中牟利。犯罪嫌疑人王某菲等人在明知犯罪嫌疑人王某紅在禁捕區域使用禁捕工具非法捕撈水產品的情況下,幫其購買漁網,參與非法捕撈,提供車輛轉運和銷售,積極為王某紅非法捕撈提供條件,獲取非法利益。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紅、王某菲等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請公訴。(記者 趙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