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離婚冷靜期最新規定:2021年辦理離婚流程時間多久
據民政部近日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政局協議離婚的夫妻,需要經過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五個步驟。屆滿離婚冷靜期后的30日之內,雙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領取離婚證,逾期不領則視為撤回離婚申請。
此外,婚姻登記機關將不再受理因脅迫結婚而請求撤銷的業務。據《民法典》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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