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太原12月11日電 記者11日從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獲悉,今年1月至11月,該省煤礦發生較大事故4起,致15人死亡,其中,瓦斯事故、水害事故、頂板事故和其它事故各1起。
該局發布的簡報顯示,今年1月至11月,該省煤礦發生死亡事故13起,死亡26人,同比減少6起、21人,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下降31.58%和44.68%。其中,發生較大事故4起,死亡15人。
11月,該省煤礦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2起,死亡6人。11月10日19時16分,山西柳林匯豐興業同德焦煤有限公司新建副井口發生一起運輸事故,致1人死亡。11月11日2時50分,山西朔州平魯區茂華萬通源煤業有限公司井下40108運輸巷掘進工作面發生一起水害事故,造成5人死亡。
簡報分析稱,1月至11月,該省煤礦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和煤礦百萬噸死亡率與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但進入四季度連續發生3起較大事故,安全生產形勢嚴峻。其中,較大事故時有發生,頂板和運輸事故占比大,生產礦井和資源整合礦井事故多發。
12月1日,由山西省政府組織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山西省能源局等部門研究制定的《山西省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特別規定》正式實施,旨在加大對重大事故隱患的責任追究力度,對較大事故實行提級調查。同時,該省首次出臺煤礦安全監察專員制度,加強煤礦井下生產作業現場管理。(高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