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邢臺12月22日電 河北省邢臺市公安局22日晚間透露,近日,邢臺市警方成功破獲一起省廳督辦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件。案件涉及銀行卡交易流水達近20億元。目前,涉案34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今年6月,河北清河縣公安局接到當地銀行系統移交的一條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線索:杜某民等客戶頻繁開銷戶或掛失補卡,且賬戶資金交易異常,疑似涉嫌違法犯罪活動。
警方根據線索立即展開調查取證工作,于2020年6月19日對杜某民(男,22歲,清河縣人)等人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案立案,并組成專案組,聯合展開偵破工作。案情上報后,省公安廳將該案列為省廳督辦案件。
經大量細致工作,辦案民警先后將涉及清河縣的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孟某祥(男,20歲,清河縣人)、牛某易(男,22歲,清河縣人)等30余人抓獲,成功打開突破口。后專案組民警輾轉福建、安徽、天津等地,歷時兩個多月,將該案福建籍犯罪嫌疑人林某鋒(男,33歲,福建省安溪縣人)等人抓獲歸案。
經查明,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間,犯罪嫌疑人杜某民、劉某(男,19歲,清河縣人)、牛某易、孟某雨(男,27歲,威縣人)等30余人將自己辦理的銀行卡、U盾、電話卡及本人身份證照片等1000余套物品銷售給犯罪嫌疑人孟某兆、趙某晗(男,19歲,清河縣人)、劉某曉(男,34歲,清河縣人)、彭某強(男,29歲,清河縣人)、彭某江(男,19歲,清河縣人)、代某斌(男,20歲,清河縣人)等人,并由這些人將銀行卡等物品銷售給犯罪嫌疑人彭某杰(男,28歲,清河縣人),彭某杰又將銀行卡等物品銷售給主要犯罪嫌疑人林某鋒,由林某鋒將銀行卡等物品銷售給境外賭博網站,用于賭場走流水使用,本案涉及銀行卡交易流水達近20億元。
經進一步調查查明,2019年6月至2020年1月期間,犯罪嫌疑人牛某易、劉某等10余人還將以自己名字登記注冊的公司營業執照、公司對公賬戶及印章銷售給劉某男(男,20歲,清河縣人)、牛某哲(男,28歲,清河縣人)進行犯罪活動。
目前,該案涉案34名犯罪嫌疑人已全部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張鵬翔 胡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