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重慶3月1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以下簡稱長江保護法)于3月1日起施行。重慶將擔起上游責任,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建立負面清單管理及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制度。記者1日從重慶市人大常委會獲悉前述消息。
長江保護法共計9章96條,明確規定由地方執行的有48條,需要地方細化落實或制定配套制度機制的有25條。
據介紹,目前,“關于長江重慶段實施禁捕的決定”已被列為重慶市人大常委會2021年立法計劃的重要預備項目。重慶市人大法制委、常委會法制工委已重點對娛樂性游釣、禁止買賣和食用非法漁獲等問題作了認真研究,下一步還將就部門職責、禁捕范圍、處罰措施等問題進行深入調研論證。
下一步,重慶市將啟動《重慶市三峽水庫消落區管理暫行辦法》《重慶市三峽水庫管理條例》的制定工作,加快推進《重慶市化工園區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農村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等地方標準的修訂工作。
長江保護法規定:“禁止在長江干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三公里范圍內和重要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對此,重慶將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建立負面清單管理及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制度。重慶將嚴格落實長江保護法關于“1公里、3公里”的管控政策,優化生態空間格局,劃定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實施“三線一單”分區管控,為高質量綠色發展畫框子、定規矩。
在加快環保基礎設施補短板方面,重慶將實施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推進港口岸電設施、船舶液化天然氣加注站建設和船舶污水上岸集中處理。
記者了解到,目前,重慶深入實施了《重慶市建立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實施方案》,推動流域上下游區縣建立以經濟補償手段為主的橫向補償機制,并已實現全覆蓋。今后,重慶還將深化跨區域共建共治,協同四川深入研究生態共建環境共保重點任務,常態化開展聯合“巡河”,持續推進跨界河流協同治理試點。
此外,重慶市人大常委會還將與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合力推進嘉陵江流域保護協同立法。(記者 鐘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