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推動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近日,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財政部、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家郵政局、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推動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未來一段時期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思路及實施路徑。
《意見》明確,推動農村客運由“開得通、走得了”向“留得住、通得好”轉變,更好滿足農村地區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建設交通強國,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據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有關負責人介紹,具備條件的鄉鎮和建制村通客車是交通運輸脫貧攻堅的兜底任務,是“四好農村路”建設的重要內容。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8月底,全國具備條件的3.1萬余個鄉鎮和54.3萬余個建制村全部實現通客車,形成了遍布農村、連接城鄉、縱橫交錯的農村客運網絡,農民群眾“出行難”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但與此同時,農村客運發展仍面臨較大挑戰。
根據《意見》,“十四五”時期的目標是到2025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舒適、經濟的農村客運體系,農村交通出行條件顯著改善,農村地區基本出行服務保障能力持續提升,城鄉客運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農村客運可持續發展機制基本建立。遠期目標是力爭到2035年,基本建成普惠均等、便捷舒適、安全可靠、集約高效的農村客運體系,實現農村客運高質量發展。
《意見》提出了完善安全便捷的基礎設施網絡、構建普惠便民的出行服務系統、打造集約共享的融合發展模式、健全安全可靠的運營管理體系、推廣智慧綠色的服務供給方式、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發展環境、建立長效穩定的可持續發展機制、深化以點帶面的示范創建活動等八方面主要任務。
《意見》明確,加強延伸到農村的城市公交車輛安全監管,原則上不得使用設置乘客站立區的客車;確需使用的,應報地市級人民政府同意;直轄市轄區范圍內的,應報直轄市人民政府同意。加強事前事中事后監管,強化農村客運安全風險摸排辨識,落實好農村客運班線聯合審批機制。
《意見》同時要求,加強農村客運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提高駕駛技能、職業素養和應急處置能力。統籌“兩站兩員”、農村公路護路員、鄉村農機安全監理和協管員等力量,強化日常巡查,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提示,及時勸導糾正農村客運車輛超員、不系安全帶和貨車、拖拉機、三輪摩托車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
在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發展環境方面,《意見》鼓勵農村客運公司化、集約化經營,規范農村客運運營服務,加強多部門執法協作,營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發展環境。
《意見》強調,加強多部門執法協作,推廣“互聯網+監管”模式,依法嚴厲打擊違規行駛、非法營運等違法行為,凈化農村客運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