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巴中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份懸賞公告引發關注。
公告稱,法院正查找被執行人羅仕江的行蹤下落線索,凡向法院提供尚未掌握的相關線索,經法院查證屬實具備執行條件并執行到位,申請執行人承諾按照實際執行到位金額的10%予以獎勵,最高可獲199.9萬元獎勵。3月3日,該法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關于懸賞金的落實,后續會有專人聯系,并提醒提供線索者“要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
懸賞公告顯示,被執行人是羅仕江,男,1971年12月31日出生,漢族,住廣東省從化市江埔街從城大道金棕櫚大街6號603房。執行依據是(2015)巴州民初字第1740號判決書。執行標的近2000萬元。懸賞期限是自公告發布之日至本案執行完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