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3日,蕭縣煤炭管理局原副局長徐孝祖因構成受賄罪,在看守所的訊問室內被法院宣判,其于第二天被發現在訊問室內自縊身亡。記者從安徽省檢察院獲悉,該事件的調查處理有了最新進展,看守所兩名民警因涉嫌玩忽職守犯罪,日前被靈璧縣檢察院立案查處,并被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
徐孝祖原系安徽省宿州市蕭縣煤炭管理局副局長。2014年3月19日,經宿州市檢察院指定,該市埇橋區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徐孝祖立案偵查。偵查終結后,于2014年12月19日依法起訴至埇橋區法院。法院一審經審理后判決認定,被告人徐孝祖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賄賂人民幣200萬元,并為他人謀取利益,構成受賄罪,遂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2015年3月23日下午16時40分左右,埇橋區法院有關人員在宿州市看守所五號訊問室對徐孝祖進行宣判。宣判結束后,徐孝祖沒有及時被還押,一直滯留在五號訊問室。當夜,徐孝祖在訊問室內的鐵制柵欄上自縊身亡,直至第二天上午8時15分左右被發現。
徐孝祖縊死事件發生后,靈璧縣檢察院根據宿州市檢察院的指定管轄,依法對此案展開調查取證工作。日前,靈璧縣檢察院在依法調查取證的基礎上,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宿州市看守所兩名負有直接責任的看守所民警婁某、楊某立案查處。檢察機關認為,婁某、楊某身為看守所民警,在當日提押、還押徐孝祖的過程中嚴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徐當夜滯留、縊死于五號訊問室,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目前,相關的調查、檢驗工作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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