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丈夫劉某整日酗酒、賭博,甚至還在外面有了情人,妻子方某忍無可忍準備“報復”一下丈夫,在網上認識了一個單身男子,并開始跟他同居。
劉某和方某結婚十年,幾乎是在爭吵聲中度過。結婚之前,方某認為丈夫為人忠厚老實,也沒有不良嗜好,可結婚后卻好像變了一個人,脾氣暴躁又酗酒,方某甚至懷疑劉某結婚之前的“老實相”都是裝出來的,但既然婚都已經結了,也不能說離就離,方某只好開始接受面前這個“陌生”的丈夫,方某不是一個會做家務的人,而劉某又十分挑剔,二人在這些生活瑣事上經常發生爭吵,雖然起訴過離婚,但被駁回調解了。
后來,她發現丈夫開始夜不歸宿,而且家里的存款也越來越少,方某從劉某朋友那里才得知,他在外面賭博,而且輸了不少錢,賭完錢之后經常會帶著一個女的跟朋友們一起吃夜宵,這事兒大家都知道,朋友也勸過劉某回家好好跟方某過日子,但劉某好像根本沒聽進去。方某知道這一切之后找劉某求證,而劉某竟然也默認了。方某從開始的難過變成了憤怒,她準備“報復”劉某,她在網上結識了一個男子,相處下來方某覺得此人比劉某好太多,果斷決定同居,一邊享受這個男人帶給她的溫暖,一邊又可以“報復”丈夫。
但時間一長,劉某也發現了問題,方某覺得事已至此,也沒有必要再跟劉某生活在一起了,準備起訴離婚。方某表示,離婚時劉某應該給她精神損失補償,畢竟是他先出軌的,,但遭到劉某拒絕。
法院認為,《婚姻法》規定,一方有過錯的,在離婚時另一方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但雙方均有過錯的,均不能向對方索要精神損失賠償,二人最終協議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