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尤溪法院審結一起非法采礦案,被告人陳某某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開采河道內的砂、石出售,銷贓數額達50.38萬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采礦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5萬元,非法所得予以沒收。
河道非法采砂怎么定罪?
我國《水法》規定“國家實行采砂許可制度”,河道非法采砂涉嫌構成非法采礦罪,如果非法采砂破壞了河床自然形態,危及了堤防安全,還涉嫌構成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水法》第三十九條: 國家實行河道采砂許可制度。河道采砂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規定,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后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采取破壞性的開采方法開采礦產資源,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采砂的十二大危害
1、非法采砂挖空河床,容易導致河岸崩塌,威脅橋梁安全;
2、非法采砂造成河道堵塞,影響行洪安全;
3、非法采砂嚴重破壞河內生態環境,對河內生物造成毀滅性打擊;
4、非法采砂改變河道原有水文環境破壞航道,對航運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5、非法采砂者擅自組裝采砂船,甚至用竹排采砂,埋下嚴重安全隱患;
6、非法砂場沒有規劃,運砂車超載,損壞道路;
7、非法采砂擾亂市場秩序,破壞投資環境,對經濟健康發展構成威脅;
8、非法采砂容易引發各種利益糾紛,容易引發暴力沖突,威脅社會治安穩定;
9、非法采砂作業,非法銷售河砂,逃避納稅,直接導致國家稅收大量流失;
10、禁區里的非法采砂活動嚴重影響水質,對附近居民飲水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11、非法采砂直接導致水土流失,導致耕地被侵蝕,對國土資源造成嚴重破壞;
12、非法采砂者為逃避打擊,想方設法尋找保護傘,甚至引誘公職人員參股,容易滋生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