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在三明市區組織試鳴防空警報的公告
為檢驗我市防空警報的可靠性,增強全市人民的防空防災意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和《福建省人民防空條例》之規定,決定于2019年12月13日上午9時30分至10時00分在三明市區試鳴防空警報。
根據全國統一的防空警報信號規定,第一次為“預先”警報信號,鳴36秒,停24秒,反復3遍,時間3分鐘;第二次為“空襲”警報信號,鳴6秒,停6秒,反復15遍,時間3分鐘;第三次為“解除”警報信號,連續鳴3分鐘。
防空警報試鳴時,請全體市民保持正常的工作、生產、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