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0年1月1日零時起,收費計費方式由分省封閉式收費調整為全網開放式收費,由最短路徑和最低費額收費轉化為精確路徑收費。
近日,有市民在e三明平臺上咨詢:
現在三明南到明溪互通口的高速公路通行費是多少?是按什么標準收費的,現在怎么沒有顯示收費金額了?
對此,1月14日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責任公司三明分公司回復: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23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全省高速公路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調整方案的批復》(閩交規【2019】88號),行駛高速公路的車輛按照實際行駛路徑精確分段計收,ETC車輛通行費以1分為最小計費單位,非ETC車輛通行費以1元為最小計費單位。
三明南至畔溪樞紐為12.361公里,費率為0.55元/公里;畔溪樞紐至明溪為27.47公里,費率為0.6元/公里。
收費計算公式為:
三明南至畔溪樞紐收費額=收費標準*車輛行駛里程(通行費采取四舍五入)即:0.55元/公里*12.361公里*=6.8元;
畔溪樞紐至明溪收費額=收費標準*車輛行駛里程(通行費采取四舍五入)即:0.6元/公里*27.47公里=16.48元;
三明南至明溪總通行費為:6.8元+16.48元=23.28元,ETC車輛享受95折,即23.28元*0.95=22.12元(一類小車)。
目前在分段計費扣費規則下,ETC車輛出口無法累計顯示全部金額。我司已向上級業務技術部反映金額顯示問題,上級反饋閩通卡網站近期將會上線客戶查詢功能,屆時將可查詢通行費明細,敬請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