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印發出臺《關于加強城市社區治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進一步加強城市社區治理工作,建立文明城市管理常態長效機制,持續深化“滿意在三明”品牌,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措施》共出臺了11項具體措施,主要聚焦在社區工作經費保障、老舊小區改造、社區相關場所建設、創新管理和工作機制、社區協同共建等方面。
在經費保障方面,通過落實待遇保障和福利待遇等措施調動社區工作者積極性,同時保障每個社區每年工作經費不低于10萬元(不包括社區工作者薪酬補貼);在老舊小區改造方面,實施老舊小區微改造3年行動計劃,著力解決老舊小區“停車難”“電梯加裝難”問題;在社區相關場所建設方面,制定社區配套用房布點規劃,逐步實現社區綜合服務功能完備、布局合理、方便實用;在創新管理和工作機制方面,探索“街巷吹哨、部門報到”機制,依托“e三明”網上公共服務平臺,進一步規范物業服務管理;在社區協同共建方面,通過深化拓展“六聯六建”社區共建機制、推進“五社聯動”等有效做法加快構建黨建引領、政府監督、市場主導、社會參與、居民自治的社區綜合治理格局。
此外,《措施》還對加強社區黨的建設和凝聚社區治理工作合力等方面作了明確要求。
(三明日報記者 劉巖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