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提請審議的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扎實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各項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來自老區蘇區的全國人大代表、三明市委書記林興祿帶來的議案與此相關,他建議,探索建立林業碳匯激勵機制,促進革命老區建設與生態保護協同發展。
林興祿說,老區蘇區大多位于多省交界地區,大部分是山區林區,處于經濟區、經濟帶、城市圈的腹地,承擔著區域性生態安全的重任,是構建完善區域發展布局的重要一環,國家層面支持老區蘇區探索建立林業碳匯激勵機制,既是支持老區蘇區綠色發展,也讓增排者為造林護林者買單,實現公共生態補償的目的。
林興祿建議,由國家發改委牽頭,林草局、生態環境部等部委參與,建立三個方面機制:
——探索建立林業碳匯補償機制。具體包括,推行森林覆蓋率橫向補償。林興祿說,近年來,國家實行了多項行之有效生態補償制度,如退耕還林補償制度、土地增減掛鉤補償制度、重點流域生態保護補償制度等,可以借鑒這些制度做法,由人均GDP高于全國平均水平,但森林覆蓋率低于國家設定值的省份,向森林覆蓋率高于國家設定值的省份購買相差的指標(如國家森林覆蓋率奮斗目標30%),進行森林面積指標交易(不涉及產權及收益),讓增排者為造林護林者買單,實現公共生態補償的目的。探索林業碳匯效益補償。對森林固碳存量、每年固碳增量以及釋氧量進行核算,配套交易機制,由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帶頭參與,再鼓勵盈利性企業、社會團體參加,按年度購買林業碳匯,抵消本單位的碳排放量。實行經營性項目用地碳匯補償。對占用林地的經營性項目所造成的生態價值損失,通過市場化購買等價值的林業碳匯進行補償,在辦理使用林地手續時繳納補償費用,讓增排者為生態損失買單。收取的費用由國家和林地所有者按比例分成,實現林地生態價值占補平衡。
——完善林業碳匯項目交易機制。具體包括,擴大林業碳匯項目開發范圍。目前,林業碳匯項目在計量標準、開發流程方面,對林地、樹種、林齡有明確限制,導致生態公益林、天然林、重點區位商品林等無法開發,這部分林子占比達67.3%,而且同樣具有固碳減排功能,建議納入開發范圍。提高林業碳匯項目交易配額及補貼標準。目前,企業每年交易配額比例僅占允許排放量的10%,碳匯每噸成交價格低于15元,補償的標準低,不利于發揮積極性,長期也堅持不下去。建議適當提高配額限制及價格補貼,調動林農造林積極性。
——探索金融支持林業碳匯項目。對經備案簽發、短期內無法交易的林業碳匯項目,建議由中介機構進行收儲,或置換成“碳票”存儲在銀行,待有市場需求可快速交易。
林興祿說,福建是全國森林覆蓋率最高的省份,三明是全國最綠省份的最綠城市,是典型的老區蘇區、山區林區,全市森林覆蓋率78.73%,固碳規模2.34億噸,每年新增固碳1170萬噸。三明于2011年建立全國首個碳中和林,于2020年被列為全國首個林業綜合改革發展試點市。
“建議支持福建、三明先行先試,探索建立林業碳匯激勵機制。”林興祿說。
?。?span style="text-indent: 0em;">新華社記者 鄭 良 林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