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4萬拒還,與法院玩起躲貓貓……近日,三明市明溪法院對僅欠債4萬元的小標的案件,啟動房屋評估拍賣程序,1996年小伙陳某著急上火聯系法官,履行還款義務,案件順利執結。
2020年2月8日,陳某向王某借款4萬元,約定于同年5月1日前還清。后陳某拒不還款,王某遂向法院起訴。經法院審理判決陳某償還王某4萬元。判決生效后,陳某仍拒不履行,王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本案立案后,經網絡查控,陳某名下僅有存款2000余元。法官多次聯系陳某,陳某均躲避法官拒不執行。法官依法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在微信平臺公開曝光。但陳某依舊無動于衷,案件難以推進。后經了解,陳某在碧桂園購買的商品房已具備交房條件,法院遂對其名下預售商品房予以現場查封,張貼封條,進行網絡詢價,郵寄詢價結果,通過短信告知其網拍規則。被執行人陳某見法院即將拍賣其房屋,立即聯系法官,表示同意還款,并將尾款3.8萬余元打入本院執行款賬戶。
法官提醒,人背信則名不達。誠信是一個人的名片,年輕人更應該以誠信為本。對抗法院生效判決,浪費司法資源的同時,也讓自己陷于失信寸步難行。(通訊員 曾飄越 孫海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