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三明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2024年1月16日,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被合計處以95萬元罰款,時任交通銀行三明分行行長助理謝繼華受到警告處罰。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流動資金貸款貸前調查不盡職;流動資金貸款貸后檢查不盡職,導致貸款被挪用;個人貸款管理不盡職,信貸資金流入限制性領域。(東南網記者 劉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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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為新能源汽車裝載寧德時代生產的動力電2025-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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