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明市推出了創新的“共有產權”住房政策。這一政策在前期大田縣探索的基礎上,又進一步落實到三元區、沙縣區,永安市、明溪縣、生態新城。生態新城由海西三明生態工貿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牽頭協調,并授權三明市欣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為三明生態新城實施主體,具體負責政策實施工作。具體辦法如下:
為支持城鄉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遵循政府主導、市場參與、公開透明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共有產權住房模式,推進處置存量商品房工作,推動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有序搭建相關基礎性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一、共有產權住房
“共有產權”住房,由政府和個人按比例出資,共同擁有房屋產權,個人須在規定期限內回購政府的產權份額。
二、支持對象
自本辦法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三明生態新城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家庭或者個人。
三、房源范圍
海西三明生態工貿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建立的房源庫,包括三明生態新城內的存量商品住房現房、風險可控的期房、國有企業持有房產等。政策實施過程中,新上市的商品住房、國有企業持有新增房產等可以繼續申請加入房源庫。
四、實施主體
管委會授權三明市欣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國有企業,以下簡稱欣城建筑公司)作為實施主體。
欣城建筑公司代表管委會持有共有產權住房政府份額,并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負責具體管理服務工作。欣城建筑公司自行與房地產開發企業協商簽訂共有產權房票兌付意向協議或土地聯合開發協議。
五、購房政策
1.管委會牽頭負責協調房地產開發企業,指導具體樓盤促銷價格和其他優惠措施。
2.三明市財政分期分批統籌出資5億元,由三元區、生態新城授權的實施主體,以房票形式用于支持購房人支付共有產權房的購房款(每套住房支持金額為購房款的15%且最高不超過20萬元)。
六、購房流程
1.購房人在上述房源庫內選房。
2.購房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購房合同時,購房人與欣城建筑公司同步簽訂《購買共有產權住房補充協議》,明確各方權利義務。購房合同不體現欣城建筑公司出資,所購不動產產權100%登記在購房人名下。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將使用房票支付部分購房款的付款方式列明為“現金支付”,購房人按規定程序辦理住房公積金、商業或組合貸款。
3.購房人需申請商業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房地產企業協助購房人向相關商業銀行或公積金中心辦理貸款合同簽訂手續,同時向沙縣區不動產中心辦理貸款銀行的第一順位抵押登記手續、欣城建筑公司所承擔購房款的第二順位抵押登記手續;若購房人無需辦理商業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欣城建筑公司與購房人應當向沙縣區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辦理第一順位抵押登記手續。
4.欣城建筑公司根據購房抵押登記手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具相應金額的房票。房地產開發企業收到欣城建筑公司開具的房票后,在出具的發票上注明繳款人為購房人,將發票交由欣城建筑公司入賬。若因特殊原因解除購房合同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及時退還相應房票給欣城建筑公司。
七、使用約定
1.購房人按照整套住房享有業主權利,承擔業主義務,全部承擔不動產交易和使用過程所產生的各項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契稅、所得稅、不動產登記費、住宅專項維修基金、修繕費、物業費、水電氣開戶費等)。
2.房屋交付使用后,購房人應承擔所購共有產權房使用過程中的維修維護責任和義務,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3.購房人可以隨時回購欣城建筑公司所代持共有產權房的份額,可以隨時將共有產權房上市交易。回購或上市交易時,購房人應在一次性全額付清欣城建筑公司所承擔的共有產權房票資金后(不計利息),方可辦理不動產抵押權注銷登記和不動產轉移登記等相關手續。結清欣城建筑公司房票資金款項后,該套住房為全部產權住房,退出共有產權住房管理。
4.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的產權份額不得抵押,但為購買本套住房而向銀行設定的抵押除外。
5.回購期限。購房人應當自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20年內回購甲方的共有產權房份額。逾期未回購的,欣城建筑公司有權對共有產權房實現抵押權來收回房票本金及利息,其利息自購房合同簽訂之日起按照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5年期以上LPR)計算至實際回購之日止。
八、分工要求
管委會規劃建設局要牽頭負責協調動員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參與共有產權購房和優惠促銷活動,組織三明生態新城內的存量商品住房現房、風險可控的期房、國有企業持有房產等項目報名參與共有產權房購房活動,建立共有產權房源庫,及時評估政策效應;管委會財政局要做好土地出讓金統籌使用工作;沙縣相關部門和機構配合做好購房人不動產登記(所有權登記及抵押登記等)、辦理購房貸款等工作;欣城建筑公司要建立健全購房人和共有產權住房的相關檔案,規范管理。
九、執行期限
自本辦法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欣城建筑公司統籌安排的房票額度,按照房屋成交實際申報,先到先得,用完為止。
十、其他事項
1.本政策由海西三明生態工貿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解釋。
2.未盡事宜,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研究補充規定。
十一、三明生態新城“共有產權”房源庫匯總表
記者 劉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