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有人爆料舒淇和黎明分手,金喜善并不是主要原因。2009年,舒淇接受某媒體訪問時,獨家披露當年她跟黎明分手的原因。舒淇說,黎明的父親屬于傳統男性,不容許兒子和曾拍過寫真和三級片的女星交往。兩人分手的導火線,就是因為2004年舒淇在節目中說出自己拍攝三級片的經驗,黎明生氣和她大吵后,自己才發現黎明始終無法接受她的過去。
舒淇在某電視欄目接受李湘采訪時,首度在媒體面前談起不愿憶起的當年拍三級片的經歷,說到傷心處時泣不成聲。 對于過去那段不堪的回憶舒淇從不在媒體面前談論,那次在接受李湘采訪時首度開口講那段經歷,舒淇稱那時自己很無知,后來真的非常后悔:“那時我只有17歲很無知,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要做什么,也不知道以后自己會為這個錯誤付出多少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