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6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6日清晨5時多,有車主在臺南市東區一手開汽車一手牽著繩子,讓小狗在車子外“訓練跑步”,被質疑涉嫌虐狗。當地警方及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已進行調查。按照臺灣相關規定,若動物重傷或死亡,該司機可被依法送辦,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罰款20萬至200萬元新臺幣。
該司機開車遛狗的舉動引發愛狗人士抨擊。有網友甚至氣憤地說,司機要不要改天被綁著在轎車后面,這樣跑跑看?也有網友擔憂,如果其他車輛沒看到,這只狗不就危險了?甚至擔心狗的現狀。更有網友指出,騎摩托車遛狗在臺灣都不行,居然還開車遛狗。
臺南市警局一分局文化派出所指出,已了解相關信息,正進一步調查車主動機等。
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表示,以網上流傳的畫面來看,該司機已涉及違反臺灣關于“不得以汽車摩托車牽引犬只”等相關動物保護規定,一旦經查屬實,會根據動物受傷程度處罰司機:如果動物未受傷,會要求司機限期改正,仍未改者可處3000元至1.5萬元新臺幣罰款;如動物受傷,則可處1.5萬元至7.5萬元新臺幣罰款;若動物重傷或死亡,可依法送辦,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罰款20萬至200萬元新臺幣。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罕見出土五件古代“蒸鍋”,其中一件大有玄2025-02-05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