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9月19日訊:據臺灣媒體報道,黨產會18日決議開罰婦聯會新臺幣240萬余元。臺灣地區婦女聯合會主任委員雷倩表示,因為這是屬于正當且必要的人事費用,婦聯會不服黨產會這項決議,將立刻采取“司法”救濟。
據報道,婦聯會臺北市分會于2018年2月6日提領新臺幣240萬5160元,發予5名員工優退金。對此,“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8日決議開罰婦聯會1倍罰款,也就是新臺幣240萬5160元。
雷倩受訪時表示,這是屬于正當且必要的人事費用,婦聯會不服黨產會裁罰,會立刻采取“司法”救濟。
此外,對于黨產會預計10月4日就“臺灣地區婦女聯合會之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舉行聽證,雷倩表示,婦聯會于14日才收到黨產會召開聽證會的公文,而婦聯會的財產經這場聽證會后,極可能做出行政處分,包括婦聯會的財產是否收歸公有,因此聽證會具有準“司法”程序,所以婦聯會提出三點要求。
雷倩表示,第一,婦聯會至今都還沒有收到黨產會的調查報告,不知黨產會的主張與立場為何,因此婦聯會如何在聽證會上做出防御?第二,自從黨產會2月1日做出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的行政處分后,黨產會持公文帶走很多資料,但到目前為止,黨產會帶走的資料,除了少數帳戶外,至今均未歸還,婦聯會完全沒有數據可以查詢。第三,她質疑聽證會的程序,包括順序、發言時間、人員安排等,都是由黨產會的主持人處理,在程序上,婦聯會處于不對等的地位,“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
雷倩表示,如果黨產會舉辦聽證會,程序不正義,“如同私設刑場,且只是過場而已,則黨產會恐自甘墮落淪為‘西廠’”。
雷倩指出,婦聯會律師已于17日致電黨產會,希望了解聽證會相關程序,并要求黨產會返還相關資料,經過婦聯會反復要求,黨產會同意20日上午與婦聯會律師磋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