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12月25日訊: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高雄巿長、議員、里長就職前夕,高雄地檢署24日針對前鎮、小港區巿議員當選人吳銘賜涉以“善行”、“幫助弱勢”包裝賄賂,除了依違反“選罷法”投票行賄罪提起公訴,另外也對他影響選舉結果,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
據報道,吳銘賜24日響應,起訴內容絕不是事實,他自2014年當選議員起,就經常幫助弱勢及艱苦人,對于被起訴及遭提起當選無效,他不愿意去臆測是否有政治力介入,但相信案件到了法院,法官一定會查明事實真相、還他清白。
據了解,吳銘賜及其服務處陳姓助理涉嫌自今年2月起至10月止,以照顧選區內中低收入戶或行動不便的選民,先后交付內裝有現金新臺幣1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紅包給4名選民,其中1位選民還獲贈白米2包,4位選民到案后均坦承犯行。
檢方認為,吳銘賜與陳姓助理已經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尤其以“善行”、“幫助弱勢”包裝賄賂,不僅敗壞選舉風氣,也玷污“善行”真義、實不足取,除了起訴也建請法院對吳從重量刑。
由于賄選已經影響選舉結果,檢方另對吳銘賜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至于4名收錢的選民均涉犯“刑法”第143條投票受賄罪嫌,其中3人因此被提起公訴,另有1人因在偵查中坦承犯行,態度良好、顯有悔意,檢方另為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