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8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花蓮縣新生兒逐年減少,縣政府2019年1月8日表示,為獎勵生育,由原補助1萬元(新臺幣,下同)提高至每胎2萬元,其中鄉鎮也給予補助,鳳林鎮一胎獎勵2萬元,因此鳳林鎮民每生育一胎,可共得4萬元獎勵。
據報道,花蓮縣社會處表示,花蓮新生兒從2013年至2016年,每年約有2600名,2018年降為2324名。為提高生育率,增進婦幼福利,自2018年8月1日起,由原實施補助1萬元提高至每胎2萬元,如家有雙胞胎或多胞胎者,則以新生兒數給予補助。
為提供友好育兒環境,社會處表示,2018年8月起推行多項育兒福利措施,如生育補助每胎增加為2萬元;自行照顧或送非特約保母或托嬰中心育兒津貼每月2500元;如送縣內特約托嬰中心及保母則補助每月6000元,凡家中有未滿2歲的幼兒,家長依其條件提出申請即可獲得補助。
除縣政府提供的生育補助,縣內秀林鄉、鳳林鎮、卓溪鄉及富里鄉皆有生育補助。鳳林鎮自2019年1月1日起每胎2萬元;卓溪鄉每胎1.5萬元;富里鄉第3胎以上每胎2萬元。
社會處表示,育兒津貼領取條件放寬,原“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擴大為“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不再限制父母一方未就業的資格,家戶所得稅率未達20%家庭、未申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也未接受公共或準公共化服務者即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