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4年9月5日正式羈押開始算,除了中間短暫保釋幾天外,柯文哲在臺北看守所已經被羈押超過4個月。臺灣相關規定,羈押期的上限是多久?柯文哲又會被羈押到什么時候才可能獲釋?
對此,島內知名刑辯律師黃律師介紹,根據臺灣刑事訴訟程序,羈押可分為“偵查中羈押”和“審判中羈押”。依據臺灣“刑事訴訟法”108 條規定,偵查中羈押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若有繼續羈押的必要,可以在羈押期滿釋放時間到之前裁定是否延長羈押(簡稱“延押”);延押以一次為限。因此,在偵查中,不論案件性質為何,最長羈押期為4個月。
審判中羈押不得超過3個月;若有延押需求,審判中延押次數則根據被告所犯最重本刑進行區分,以柯文哲案為例,由于最重本刑超過10年,第一審、第二審的延押都以6次為限,第三審以1次為限。如此一來,一般情況下,審判中最長羈押期加起來為35個月。但是,這還不包括審判中如果經上級法院撤銷發回的狀況,如果被撤銷發回,延長羈押的次數,又得更新計算。因此,在審判中的羈押期間,有可能逾35個月。不過,相關規定審判中的羈押期間,累計不得逾5年。
也就是說,北檢于2024年12月26日正式起訴柯文哲,共計求刑28年6個月,宣告柯文哲的“偵查中羈押”4個月結束。2025年1月2日臺北地院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屬于進入“審判中羈押”時間段。對柯文哲而言,從偵查到審判,最長羈押期不排除高達5年4個月。
黃律師表示,羈押期十分漫長,對于法官審判也會造成一定心理壓力。“如果我是柯案法官,會采用盡快結案的方式避免爭議。”
鄭師誠指出,羈押柯文哲多久并非問題關鍵,關鍵是民進黨欲將柯文哲和民眾黨打垮。“若柯文哲羈押5年,屆時他將錯過2026年、2028年選舉,民進黨也可藉此罵柯文哲人設崩壞,甚至一并抹黑支持柯自證清白的國民黨,對民進黨而言簡直是一石二鳥。”
海峽導報記者 吳生林 張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