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3月20日訊 據臺媒報道,3月19日,臺灣地區監察機構審議通過2024年臺灣大選中民眾黨正副候選人柯文哲與吳欣盈涉及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收支情形的查核報告,吳欣盈免罰,柯文哲裁定罰款374萬元(新臺幣,下同)、沒收557.93888萬元,簽證會計師端木正移付懲戒。
當晚,民眾黨通過聲明指出,臺監察機構選在柯文哲20日首次開庭前一晚公布消息,是在助攻檢察官,為臺北地檢署添加柴火,配合司法進度進行政治追殺及攻擊。至于臺監察機構認定稱,柯文哲演唱會售票及透過木可販售競選小物皆屬政治獻金,民眾黨強調,顯然與客觀事實不符。要求臺監察機構依照同等標準,清查臺灣地區領導人賴清德在競選期間的“賴桑小鋪”及臺灣地區前領導人蔡英文的“小英商號”,有開立發票的收入是否依“法”申報政治獻金,是否有未申報情形。呼吁臺監察機構一視同仁,以正視聽,否則將落入政治辦案標準不一的罵名,難堵悠悠眾口。
據報道,臺北地院20日審理柯文哲涉貪案,陸續訊問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前臺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和柯文哲等人。上午由沈慶京首應訊,沈否認行賄柯、應二人;之后,應曉薇接續提解出庭,她本月4日出庭時否認犯罪,辯稱接受京華城案陳情系行使議員職權。下午提解李文宗出庭,李文宗與柯文哲共涉犯“侵占政治獻金罪”,并在柯受賄事證上有答謝行賄人的行為,李已否認犯罪,翻異供述的機會不高;柯文哲于下午3時40分提解出庭,柯移審后以3000萬元、7000萬元交保,但裁定再次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