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日前召開準備程序庭,柯文哲卻在庭上情緒失控,對著檢察官怒吼“不要臉”,更多次爆出金句。對此,前民代郭正亮表示,柯文哲不要樂觀,可能會跟宜蘭縣長林姿妙一樣,“貪污治罪條例”受賄不一定成立,可是“圖利罪”、“侵占政治獻金”、“偽造文書”,這三罪加一加也有10年刑期。他強調,柯文哲開庭用這種方式,只是“政治鼓舞”,要走官司還是要做功課,自己目前看不到“圖利罪”不成立的可能性。
郭正亮昨天于節目中談到“柯文哲案”,他表示,北檢違反偵查不公開,但要怎么查?還有都已經起訴了,怎么還可以抗告?這大概都是臺灣地區“特有的制度”,很多地區都不行,起訴之后就交給地院,最終要不要羈押由地院決定,哪有什么抗告制度?抗告是柯文哲的律師可以抗告,怎么會是北檢?這個是制度的部分。
郭正亮直言,“圖利罪”很重,像是林姿妙事實上受賄罪沒有成立,但一審還是判12年,起訴的時候更是20年,所以柯文哲受賄罪不成立的可能性真的存在,因為真的沒有金流。
郭正亮認為,受賄部分,臺北地院不一定會采信,可是圖利部分,有一個現成的副市長彭振聲當證人;還有另外一位,從美國回來、自動去投案的邵琇佩,她也是證人,所以民眾黨還是要做點功課,如何去論證柯文哲沒有圖利,這個很關鍵,因為這一條就7年了。
郭正亮說,另外什么“政治獻金的侵占、偽造不實”,那個罪刑都有限,大概都是3年以下,可是“圖利罪”,不能開玩笑的。
接著,郭正亮指出,這不一定,現在柯文哲的準備庭裁第一庭,準備庭是要確定判刑的范圍,還有確認證據。柯文哲第一次開庭搞了6個小時,可是看起來雙方情緒都還是很高,最終有沒有達成共識,自己保持懷疑。
郭正亮再指,如果是這樣,準備庭就要開第二次,自己認為今年一審判決有可能,今年距離年底還有8個月,自己真的覺得柯文哲一審答辯,要好好做功課。
郭正亮強調,現在柯文哲開庭用這種方式,雖然好像沒有錯,因為那天很多人進去旁聽,會覺得柯文哲看起來IQ沒問題、情緒也還好、演講能力都還在,所以讓很多民眾黨朋友很高興,但這就是“政治上的鼓舞”。真的要走官司,還是要做功課,如果只是用這種方式,不會有結果,而且沒有用,這只是在吵架而已。臺北地院還是要有所根據,“受賄罪”北檢爭議確實很大,不成立的幾率真的存在,但自己目前還看不到“圖利罪”不成立的可能性。
來源:臺海網整理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