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書豪在接受采訪的時候確認將跳出合同,希望和黃蜂簽訂長約。他還公布了選擇新東家的標準:錢不是最重要,適合自己才是第一位的,還需要有打球的樂趣。
書豪稱自己將跳出合同欲簽長約
“是的,我認為這(跳出合同長約留守)是最好的結局,如果能長約留在黃蜂的話。”在被問到是否會跳出合同長約留守的時候,林書豪這樣回答說。2015年夏天,林書豪和黃蜂簽訂了一份2年430萬美元的合同,目前合同還剩一年,價值220萬美元。他2016年夏天可以提前跳出合同,成為完全自由球員。
根據林書豪2015-16賽季常規賽和季后賽的表現,他的身價已經漲了數倍,跳出合同也成為必然的事情。2015-16賽季常規賽,林書豪場均得到11.7分3.2籃板3助攻0.7搶斷,命中率為41.2%。他在黃蜂扮演第六人的角色,和肯巴-沃克等人搭檔效果非常不錯。
“我肯定想回到黃蜂,毫不夸張的說,這賽季是我NBA生涯最有趣的一個賽季。我職業生涯換了多支球隊,現在已經厭倦奔波。我將來的新東家必須是我最適合的球隊,要有快樂和打球的樂趣。”林書豪說。現在NBA多支球隊遭遇控球后衛荒,包括尼克斯、火箭、籃網等等。
“錢不是我選擇新東家最重要的標準,我不是特別在意錢。在我薪金很低的時候,我有打出過狂暴的表現(林瘋狂);在我拿高新的時候,卻打得不是不好,沒有打球的樂趣。”林書豪說。2011-12賽季,林書豪創造林瘋狂奇跡,成為一個現象級球員,他當時的年薪是76萬美元。
林書豪后來和火箭簽訂了一份3年2500萬美元的新合同,結果這三年無論是在火箭還是湖人,林書豪都沒有得到足夠的尊重,沒有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華。他2015年夏天之所以決定簽約黃蜂,主要是黃蜂主帥史蒂夫-克利福德表現出了足夠的誠意,扮演了伯樂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