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爆出的鄒市明5500美金出場費的比賽正是2016年11月5日在美國舉行的,鄒市明一方提供的其簽字確認的與Top Rank的推廣合同也正好在這一限定條款之下。據網易體育了解,Top Rank之所以對鄒市明在美國的比賽作出限定條款是基于職業拳擊拳手的收入一定是和其所能帶來的收入掛鉤的。在美國,職業拳擊的主要收入是付費電視(PPV)和門票,也就是說越多的人愿意為這個拳手而購買付費電視收看比賽或者買票來現場觀看,推廣人也就會為這個拳手開出越高的出場費。而鄒市明在美國對付費電視(PPV)市場和門票銷售沒有任何的影響力。
鄒市明工作室表示,盛力世家所付款的160萬元是某贊助商與鄒市明簽署的合同中對于鄒市明奪得四大組織拳王金腰帶的獎勵,還質疑“這筆支持中國體育健兒為國爭光,贊助商關愛體育事業、對體育健兒的鼓勵和嘉獎,什么時候變成了盛力世家所謂的‘出場費’了呢?”
對于鄒市明工作室關于“偷換概念”的指責,盛力世家表示,“真正在‘偷換概念’和混淆視聽的并非盛力世家一方。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盛力世家已經清楚地解釋了一名職業拳手的收入來自出場費和贊助商投入等,并一再強調,鄒市明該場比賽的‘收入’包括‘出場費’和‘拳賽獎金’。盛力世家從未將贊助商提供的‘拳賽獎金’等同于‘出場費’,并且出具的付款證明也明確標注了是‘拳賽獎金’。” 此外,此次鄒市明工作室發布的內容確認了200萬“拳賽獎金”的存在,此前《全民星通訊社》發出的“盛力世家總裁李勝公開披露的那百萬收入究竟去哪了?”的無端質疑也被打臉。
盛力世家提供的匯款憑證顯示160萬元備注為“拳賽獎金”。
盛力世家表示,為了不過多透露商業機密或事關第三方利益的信息,盛力世家一直在做的事情是把完整的證據都提交司法渠道,而不是在媒體上進行無意義的爭論和回應,片面的選擇性的“爆料”、“披露”只會混淆視聽,對公眾產生誤導。但是,為了維護自身的商業聲譽和合法權益,在媒體詢問時,盛力世家有時不得不提供證據和回應。盛力世家不認可鄒市明工作室不顧商業基本原則,擅自選擇性公布鄒市明與Top Rank雙方推廣合同部分條款,并試圖以此為依據,指責盛力世家侵吞其出場費的做法,“為了還原真相,盛力世家在征得Top Rank同意后才把合同的全部內容提供出來。”盛力世家再次強調,在媒體上一再爭論毫無意義,盛力世家以后不會再對媒體上毫無意義的爭論炒作做出回應,一切應交由司法程序來審查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