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2018年12月20日,中國足協在上海召開中超、中甲、中乙聯賽工作會議,本次會議對明年聯賽相關工作進行安排。中國足球協會副秘書長,準入審查部部長何璽,通報了2019賽季相關政策。外界最為關注的外援名額與U23球員政策,兩大政策基本上與2018賽季相同,沒有發生大的變化。
之前各家俱樂部都在等待外援新政,特別是參加亞冠的球隊考慮是否引進亞外,最終2019年中超聯賽的外援注冊名額為最多為4人,并沒有特別規定包括亞足聯注冊國家外援。也就是說,2019年的外援名額與出場人次與2018年一樣。這樣一來,參加亞冠的球隊如果引進的4名外援都是非亞外,在亞冠聯賽中就只能出場三人。
一、外援政策:與上賽季保持一致,沒有亞外政策
新賽季的外援政策和上賽季保持一致,依然是注冊4人,上場3人。而且,注冊4人中并無特別規定是否為亞足聯注冊國家的外援。因而,若參加亞冠的球員如果引進的4名外援都是非亞外球員,那么,他們在亞冠聯賽中就只能出場3人。
二、調整U23球員的相關規定(首發1名,出場3名,征調減免)
每場比賽,每隊11名首發球員中至少有1名U23球員, 比賽中U23球員累計出場人次不能少于3人次。
如俱樂部隊有被各級國家集訓隊征調的U23球員,出場人次相應遞減,征調1名減1名, 征調2名減2名,征調3名 (含3名)以上可不執行U23球員政策。
三、中超俱樂部支出限額
2019年12億元,2020年11億元,2021年9億元。
四、中超俱樂部投資人注資限額
2019年6.5億元,2020年5.6億元,2021年3億元。
五、中超俱樂部虧損限額
2019年3.2億元,2020年2.9億元,2021年2.7億元。
六、中超俱樂部薪酬限額
1、薪酬總額比例限額
2019年65%,2020年60%,2021年55%。
2、國內球員個人最高薪酬限額
國內球員個人薪酬最高(不含獎金)不得超過稅前1000萬元人民幣。
3、相關合同的認定和執行。
2019年1月1日起,在中國足協新備案的合同按限額簽訂。合同尚未到期的球員,待現有合同到期后再按限額重新簽訂。現有合同期限以2018年注冊期已在中國足協完成合同備案的為準。
六、中超俱樂部獎金限額
設置全年獎金總限額(全年贏球獎金和平球獎金的總額),納入俱樂部總支出限額內。贏球獎金300萬元,平球獎金100萬元。足協杯比賽獎金可按雙方比賽隊中級別高的聯賽獎金標準執行。
七、繼續執行引援調節費相關政策
2019年繼續按照《關于2017年夏季注冊轉會期收取引援調節費相關工作的實施意見》(職局字〔2017〕83號)、《關于執行收取引援調節費相關工作的補充規定》(足球字〔2018〕98號)開展引援調節費相關工作。
新賽季的各項政策落實之后,中超各隊將會依照新政策調整球隊。對于恒大來說,因為外援政策和引援調節費的存在,所以俱樂部應該不會有太大的人員改變,除了鐵定留隊的保利尼奧和塔利斯卡之外,高拉特和阿蘭也要爭取留用下來,畢竟再買人的話要支付一筆龐大的引援調節費給足協;此外,由于沒有亞外政策,金英權恐怕很難繼續留在恒大,小金極有可能去日本聯賽或者回到韓國踢球。
新政策出爐之后,特別是投資帽的產生,會讓各支球隊之間的差距縮小。恒大現在需要對球隊進行內部挖潛,培養更多的后備人才,這樣才能讓球隊長時間維持在一個高水平的狀態中。
在俱樂部支出限額上,2019年中超最高總支出為12億,中甲為2億,中乙為0.35億。2020年,中超、中甲、中乙的支出限額分別為11億、2億、0.35億。2021年,中超、中甲、中乙的支出限額分別為9億、2億、0.35億。
也就是說,在未來3個賽季,中超支出帽逐漸下降,從12億減少到11億、9億,而中甲維持在2億,中乙保持在0.35億。
為促使俱樂部加強經營開發,做大足球產業,減少對母公司、單一股東的依賴,中國足協在未來將設置俱樂部投資人注資限額。中超未來3年限額為6.5億、5.6億、3億,中甲為1.1億、1.0億、0.9億,中乙為0.25億、0.22億、0.2億。
在備受關注的限薪帽方面,2019賽季中超俱樂部薪酬比例不得超過65%,2020賽季不得超過60%,2021賽季不得超過55%。在獎金方面,亞冠贏球獎金最高為單場600萬,平球獎金單場最高為200萬;中超贏球獎300萬,平球獎100萬;中甲100萬,30萬;中乙預賽30萬,10萬;中乙決賽100萬,30萬。
此外,在國內球員的個人薪酬方面,最高不超過1000萬人民幣,參加亞洲杯和世界杯預選賽的國腳,則會在最高薪酬限額的基礎上上浮20%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