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訊 “我認罪,不管法院如何判決,我都不會提起上訴。對受害人,我只能說‘對不起’。如果有可能,我愿用一生來償還欠下的余債……”昨天上午,泉州中級法院法庭上,南安樂峰派出所原民警林某濱做最后陳述時,深深地低下頭。
檢方指控,2009年3月以來,林某濱以投資房地產及為企業短期房貸為由,許以高額利息,騙取信貸員卓某2000多萬元。2007年以來,他還利用偽造證件,先后騙取南安人黃某300多萬元,被控詐騙罪(詳見本報去年9月28日A12版)。
昨日上午,泉州中院在南安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未當庭宣判。
受害者扔鞋泄憤
庭審9點半開始,開庭前半小時,南安法院門口便已人頭攢動。
“他是個騙子,騙得我們傾家蕩產啊!”林某濱詐騙案中的受害者,早早來到法院外,眾人對林某濱充滿恨意。
法庭上,檢方在宣讀起訴書后,林某濱依照法定程序,對證人證言一一回應。對于檢方指控的上述事實,林某濱不持異議。但他辯稱,向黃某借貸的300多萬元借款,本金已基本還清。而向卓某借貸的2000多萬元借款,也部分償還。
“我不是故意騙錢,我也一直在努力還款。”林某濱辯稱。
出人意料的是,他話音剛落,就有一位年邁老婦,從旁聽席上跳起腳來,一邊用閩南語罵,一邊試圖扔鞋砸他。最終,老婦被法警帶離現場,庭審漸漸恢復秩序。
千萬貸款下落不明
本案中,最大的受害者是卓某。
卓某當時是南安的一名信貸員,2009年3月與林某濱在一次借貸業務中相識。而后,兩人逐漸熟絡起來。交往中,這個開寶馬、穿名牌、戴名表,出手闊綽的林某濱,化身派出所“副所長”,取得卓某信任,逐漸開始債務往來。
檢方發現,3年來,兩人經轉賬和匯款等方式發生借貸業務高達5個億。
林某濱先后向黃某和卓某借貸近2700萬元,沒能償還。那么,這些巨額貸款都花哪去了?
法庭上,林某濱稱,這些借款中,約800多萬元用于償還債務,對剩余的1000多萬,不肯透露去向。“本想拆東墻補西墻,可惜,高利貸的雪球越滾越大,直到無力承擔”。
稱判決后不上訴
林某濱是南安石井人。已婚,育有一女,父母健在。剛過而立的他,原本有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大學畢業后,林某濱就進入南安公安系統公職,先后在翔云派出所和樂峰派出所工作,但一直只是一般民警,并非其在外吹噓的“副所長”。
昨天庭審中,林某濱認罪態度誠懇,并稱一審判決后,不論結果如何都不會上訴。還承諾,將委托家人和親戚幫忙還債,以減少對放貸人的傷害。另外,林某濱的律師也表示,林某濱犯罪主觀惡性小,且認罪態度好,請求法院對其從輕或減輕處罰。(本網記者 韓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