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化司法改革,為維護司法公正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我們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部署,出臺關干深化司法改革和檢察改革的意見,扎實推進各項改革。認真落實中央統一部署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司法責任制、司法人員職業保障、省以下地方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4項重大改革。上海等7個省市檢察機關全面啟動第一批試點,山東等11個省市檢察機關積極準備第二批試點。
在上海、北京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人民檢察院,重點辦理跨地區的行政訴訟監督案件、重大民商事監督案件、重大職務犯罪案件、重大環境資源保護和重大食品藥品安全刑事案件,保證國家法律正確統一實施。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
深化檢務公開,著力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改變以往主要公開職能職責和政務信息的做法,重點推進案件信息公開。開通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全面建成全國檢察機關統一的案件信息公開系統,正式運行四大平臺:一是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詢平臺。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辯護人等可以在網上查詢案由、辦案進度、強制措施等信息。二是法律文書公開平臺。對人民法院所作判決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訴書、抗訴書,不起訴決定書。刑事申訴復查決定書等法律文書,及時在網上公開。三是重要案件信息發布平臺。對有較大社會影響的職務犯罪案件、刑事案件,及時向社會公開犯罪嫌疑人身份、涉嫌罪名、案件所處訴訟階段等信息。四是辯護與代理預約申請平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通過該平臺申請會見、閱卷、收集調取或提供證據材料、要求聽取意見、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等,相關檢察院必須在法定時限內處理并回復。
會同司法部在10個省市開展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試點,健全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的外部監督制約機制。積極回應“檢察機關自己選人監督自己”的質疑,由市級以上司法行政機關選任和管理人民監督員。拓寬監督范圍,將查辦職務犯罪工作中違法適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阻礙律師或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行使訴訟權利等納入監督。人民監督員共監督案件2527件。
落實“誰辦案、誰決定、誰負責”,組織17個市縣檢察院開展檢察官辦案責任制試點,擇優選任460名主任檢察官,賦予相應司法辦案決定權,完善司法辦案責任制度,主任檢察官對所辦案件終身負責。
六、堅持從嚴治檢不動搖,大力加強過硬隊伍建設
我們把隊伍建設作為根本,堅持不懈加強教育、管理、監督,努力建設一支過硬的檢察隊伍。
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大力提升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在全系統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開展“增強黨性、嚴守紀律、廉潔從政”專題教育活動。最高人民檢察院帶頭加強作風建設,集中整治“四風”和“庸懶散奢”,頒布嚴肅紀律作風15條禁令。組織“堅守職業良知、踐行司法為民”檢察英模巡講,由人民群眾評選最喜愛的檢察官。針對不同崗位要求,研制崗位素能基本標準,全面推進專業化培訓。
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司法。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規范司法行為工作情況,認真貫徹審議意見,部署開展為期一年的規范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健全舉報線索受理、分流、查辦和信息反饋機制,防止有案不辦、選擇性執法。規范適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嚴格審批程序。嚴格執行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同步錄音錄像制度,加強內部監督制約,案件提請逮捕、移送審查起訴時必須移送錄音錄像資料。制定檢察機關刑事訴訟涉案財物管理規定,防止超范圍扣押、該返還不返還。在2011年取消對省級檢察院業務工作打分排名、改為通報主要業務數據的基礎上,又將通報的79項數據精簡為26項核心數據,并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堅決取消簡單以數字指標、比率控制線等排序評優的做法。
以零容忍態度正風肅紀。制定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出臺在司法辦案活動中防止說情干擾的規定。對8個省級檢察院領導班子進行巡視,對12個省市部分檢察院執行紀律情況進行督察。立案查處違紀違法檢察人員404人,同比上升86.2%;敢于亮丑,主動向社會公布29起檢察人員嚴重違紀違法典型案件。
堅持重心下移、檢力下沉、保障下傾,努力夯實檢察工作根基。狠抓工作落實,認真解決一些基層檢察院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不到位的問題。加快實施基層檢察院建設規劃,統籌推進檢察業務、檢察隊伍、信息科技、檢務保障等建設,促進基層檢察院全面發展。舉全系統之力,加大對新疆、西藏和四省藏區,以及貴州等西部地區、贛南等原中央蘇區基層檢察院的支持力度。探索政法編制動態使用辦法,推行新進人員由省級檢察院統一招錄制度,認真解決基層案多人少、檢察官斷檔等突出問題。
七、自覺接受人民監督,不斷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
我們牢記“檢察院”前面的“人民”二字,堅持把檢察權置于人民監督之下。去年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我們深刻認識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就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接受人大監督就是接受人民監督,對人大負責就是對人民負責。認真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部署要求,積極開展國家憲法日活動,加強對新頒布和新修訂法律的學習貫徹,配合開展專題調研和執法檢查。尊重代表主體地位,支持代表依法履職。最高人民檢察院建立領導班子成員直接聯系全國人大代表、內設機構直接聯系代表團制度。通過座談、上門走訪、專網互動、電話約談、邀請視察等方式,真心實意聽取代表意見。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76件議案、建議全部辦結并及時答復。
去年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周年。我們牢固樹立接受民主監督就是發揚司法民主的理念,向全國政協匯報司法改革等情況,向各民主黨派中央、全國工商聯通報檢察工作,認真聽取意見建議,推進檢察環節協商民主。邀請政協委員和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參加專題調研,凝聚智慧、接受監督。全國政協委員提出的35件提案全部辦結。
依法接受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的制約,共同維護司法公正。充分認識律師在維護公民合法權益、促進法律正確實施特別是推動檢察機關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司法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構建良性互動檢律關系。認真解決律師會見難、閱卷難、調查取證難問題,制定實施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指定專門部門接待律師,嚴格規范重大賄賂案件律師會見,安排專門場所方便律師閱卷,認真審查律師提供的證據材料。對阻礙律師依法行使訴訟權利拒不糾正的,給予紀律處分并通報。
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廣泛開展檢察開放日、檢察長接待日等活動,拓寬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和監督檢察工作渠道。加強與媒體溝通,對涉檢輿情反映的問題及時核查處理。最高人民檢察院還積極推進檢察新聞發布常態化,全面開通微博、微信和新聞客戶端,建立網上發布廳。
一年來,各地檢察機關加強與軍事檢察機關協作配合,高度重視依法辦理涉軍案件,切實維護國防利益、軍事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一年來,檢察機關加強與港澳臺執法司法機關交流合作,聯手打擊跨境犯罪,認真辦理涉港、涉澳、涉臺、涉僑案件,依法保護香港同胞、澳門同胞、臺灣同胞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
檢察工作的發展進步,是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正確領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國務院大力支持,全國政協和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民主監督,地方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以及各位代表、各位委員關心、支持、幫助的結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檢察院表示真誠感謝!
我們清醒認識到,檢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突出問題:一是一些檢察人員人權意識、程序意識、證據意識、規范意識沒有真正牢固樹立,有罪推定、口供至上、片面追訴等慣性思維尚未徹底消除;二是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服務大局、懲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不敢監督、不愿監督、監督不規范的問題不同程度存在;四是檢察隊伍整體素質還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辦理金融證券、知識產權、生態環境、信息網絡等新型案件專業人才缺乏;五是落實司法改革任務需做大量艱苦工作,有的檢察人員存在畏難情緒;六是一些檢察人員特權思想、霸道作風嚴重,違法取證、違法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濫用強制措施、限制律師合法權利等司法不規范行為時有發生,有的甚至以權謀私、以案謀錢、貪贓枉法。我們將緊緊抓住自身存在的突出問題,自覺接受人民監督,下大氣力認真整改。
2015年主要任務
20l5年,全國檢察機關將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保證憲法法律正確有效實施,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貢獻。
第一,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安定。積極投入反恐怖反分裂斗爭,深化嚴打暴恐活動專項行動。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反邪教等專項斗爭,建立對涉槍涉爆、拐賣兒童婦女以及盜搶騙、黃賭毒等犯罪常態化打擊整治機制,堅決打擊集資詐騙、傳銷等涉眾型經濟犯罪,嚴懲個人極端暴力犯罪,加大對危害食品藥品安全、危害生產安全、環境污染、電信詐騙等犯罪懲治力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積極參與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建立檢察官以案釋法制度,加強對不良行為青少年、刑滿釋放人員、社區服刑人員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務,努力化解不穩定因素。
第二,加大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力度。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重點查辦領導機關和重要崗位領導干部的職務犯罪,突出查辦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部門和崗位的案件,尤其是工程項目、土地出讓、礦產資源開發、國有企業改制等領域造成國有資產資源損失、流失的案件。深化打擊行賄犯罪專項行動。嚴肅查處賄選、破壞選舉案件。加大對群眾身邊腐敗犯罪查處力度,堅決懲治民生領域特別是涉農領域侵犯群眾權益犯罪。積極推進追逃追贓工作,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堅持關口前移,加強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深入查找制度漏洞,推動源頭治理。
第三,增強對司法活動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推動建立重大、疑難案件偵查機關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建議制度,完善對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偵查手段的法律監督機制。暢通在押人員控告申訴渠道,探索建立刑事申訴異地審查制度,健全冤錯案件及時發現和糾正機制。加強對“減假暫”的同步監督。繼續清理糾正久押不決案件。強化對看守所和監獄監管活動的監督,共同維護監所安全和在押人員合法權益。認真貫徹修改后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加強生效裁判監督、審判程序監督和執行活動監督。依法查辦司法人員職務犯罪,對刑訊逼供、玩忽職守造成冤錯案件或者涉案人員非正常死亡的,堅決從嚴處理。
第四,深入推進司法規范化建設。扎實開展規范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著力解決自身司法不規范的突出問題,健全規范司法的程序、標準和責任,努力使事實認定符合客觀真相、辦案結果符合實體公正、辦案過程符合程序公正。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嚴格依法收集、固定、審查和運用證據,加強對命案和主要靠言詞證據定罪案件的審查,防止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違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帶病”進入起訴、審判程序。切實保障律師依法行使執業權利,認真聽取律師提出的無罪、罪輕等意見,保證其合理意見被采信。建立檢察機關辦案部門和辦案人員違法行使職權的糾正機制和記錄、通報、責任追究制度。
第五,扎實推進司法改革。認真總結試點經驗,全面開展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工作,重點監督查辦職務犯罪的立案、羈押、扣押凍結財物、起訴等環節的執法活動。深化跨行政區劃人民檢察院改革試點。經授權同意后,從生態環境領域入手,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探索建立檢察機關在履行職責中發現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不行使職權行為的督促糾正制度。研究完善對涉及公民人身、財產權益的行政強制措施的司法監督制度。深化中央統一部署的司法人員分類管理等4項重大改革試點,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深入推進案件信息公開,充分運用網絡等新媒體,及時公布社會關注案件處理情況。
第六,堅持不懈推進從嚴治檢。深入開展主題教育實踐活動,堅持黨的領導,堅定理想信念,堅守法治精神,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以基層一線為重點,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完善職業準入制度,初任檢察官由省級檢察院統一招錄并在基層任職。加快實施從符合條件的律師、法學專家中選任檢察官制度。依法規范檢察官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的接觸、交往行為,堵塞利用檢察權尋租空間。對檢察人員違紀違法問題,一查到底、決不姑息,堅決清除害群之馬。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們將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認真落實本次全國人大會議的部署,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履職盡責、奮發有為,努力開創檢察事業新局面,不辜負黨和人民的信任與重托!
(原標題:人大全體會 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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