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5月25日訊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工作責任,確保2016年平安高考,近日教育部與各省(區、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簽訂了高考安全責任書。
責任書明確,省招委是本轄區內高考工作的組織者和領導者,是治理高考環境、維護考試安全、整治考風考紀、組織考試和實施錄取的責任主體。責任書要求,各地要進一步分析形勢、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完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采取有力措施,確保高考安全、順利進行。各地要繼續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做到招生信息“十公開”,不得出臺含有違規“點招”錄取和降低標準違規錄取考生的地方政策,并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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