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點半,北京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近5年來北京法院審結的校園暴力犯罪案件情況。記者了解到,5年間,全市法院共審結校園暴力犯罪案件近200件,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0.19%,校園暴力犯罪案件數量平穩,整體波動不大,且涉及的罪名相對集中,共同犯罪案件比例高。
案件統計數據顯示,校園暴力犯罪主要集中于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和聚眾斗毆罪,三類案件累計占比78%。約有70%的案件系共同犯罪案件。其中,被告方系多人、被害方系一人的“多對一”案件占45%;沖突雙方均系多人的“多對多”案件占55%。從犯罪主體上看,未成年人約占校園暴力犯罪總人數的62%,且男性占絕大多數,被害主體絕大多數系在校學生。
據北京高院副院長孫力介紹,校園暴力犯罪的起因和動機相對簡單,多因排隊、碰撞、口角、玩笑等日常瑣事,或因“好面子”、逞強好斗以及敏感多疑等情感糾紛。
案件統計顯示,約有14%的案件,對被害人采用了扇耳光、潑冷水、煙頭燙、拍裸照等較惡劣的侮辱手段,致使被害學生在案件發生較長一段時間后,仍持續伴有恐慌、煩躁、焦慮等情緒反應,甚至轉學、休學。
孫力指出,校園暴力犯罪除反映出家庭、學校、網絡多方面突出問題外,未成年人不懂法、不畏法的現象需要引起重視。案件調研發現,約有68%的被告人對有關校園暴力的法律法規“不是很了解”;還有一些被告人自述,以前就發生過把同學打傷或者被同學打傷的事件,都是父母幫助賠償了事,沒想到這次會被判刑。
案件統計顯示,近10%的案件被告人原本為校園暴力的被害人,他們在遭受侵害后,因缺乏正確的行為指引,未能及時恢復和調整心態,導致在復仇、效仿等心理的支配下實施報復、攻擊行為,從而轉化為新的加害人。
孫力建議,在法律層面,推動《校園安全法》等專門法律的制定,明確并細化政府、學校、家庭等各方的法律責任,增強制度可操作性。(記者楊鳳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