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單位辦公標準將更加嚴格,近日,財政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等五部委印發了關于《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家具配置標準》的通知,要求加強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家具配置管理,比如對于臺式計算機,《標準》要求價格上限為6000元,最低使用6年。標準將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該標準是編制和審核資產配置計劃和配置預算,實施政府采購和資產處置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據。
多數辦公家具按級別配置
記者注意到,標準包括資產品目、配置數量上限、價格上限、最低使用年限和性能要求等內容,共包括通用辦公設備和通用辦公家具兩個部分。
通用辦公設備包括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等,最低使用年限均為6年,其中復印機價格上限最高,為35000元。
通用辦公家具包括辦公桌椅、書柜等,最低使用年限為15-20年不等,價格上限根據使用人級別情況配置。比如辦公桌各級別價格上限不同,司局級為4500元,處級及以下為3000元;沙發則是每個處級及以下辦公室可配置1個三人沙發或2個單人沙發,司局級辦公室可配置1個三人沙發和2個單人沙發。
計算機使用年限延至6年
根據通知要求,此前2009年印發的《中央國家機關辦公設備和辦公家具配置標準(試行)》和2011年印發的《中央行政單位通用辦公設備家具購置費預算標準(試行)》同時廢止。
記者發現,與之前標準相比,新標準降低了辦公設備家具的配備標準,年限更加精確,有些設備使用年限增加。
辦公設備配備的價格上限標準變化較大,比如筆記本電腦(或:便攜式計算機),在2009年的標準為11000元,2011年的標準為10000元,最新的標準中為7000元。
此外,新標準對辦公設備和家具的使用年限規定得更加精確,每個資產品目都規定了使用年限,比如文件柜等辦公家具在2011年的標準中使用年限為“長期使用”,最新版標準則15-20年不等。而計算機等辦公設備的使用年限標準,從之前的5年,增加為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