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10 月29 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其中提出:“有序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推動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成為可兌換、可自由使用貨幣”。中國人民銀行始終堅定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戰略部署,穩步有序推進人民幣國際使用,經過近幾年的不斷努力,人民幣國際化取得積極進展,人民幣可兌換、可自由使用程度不斷提高。2015 年11 月30 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執董會做出決定,將人民幣納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特別提款權(SDR)。這是人民幣國際化道路上的里程碑,標志著國際社會對中國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成果的肯定,特別是對人民幣國際化的肯定。
人民幣加入SDR 之后,隨著境內金融市場的不斷開放和國際金融市場上人民幣金融產品的不斷豐富,外國投資者對人民幣的信心會不斷提升,對持有人民幣資產的意愿會繼續加強。
中國將按照既定目標,繼續堅持深化金融改革,擴大債券市場、股票市場等金融市場的對外開放程度,支持離岸人民幣市場健康發展,進一步提高人民幣可兌換、可自由使用程度,有序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未來一段時期的重點任務包括:
一是推動境內外個人投資更加便利化,適時推出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制度(QDII2)試點,進一步提高國內居民投資海外金融市場以及外國投資者投資中國金融市場的自由程度和便利程度。
二是進一步推進資本市場雙向開放。允許符合條件的優質外國公司在境內發行股票,可考慮推出可轉換股票存托憑證(CDR);進一步擴大債券市場開放程度。
三是修訂、清理相關規章制度,將資本項目可兌換納入法制框架。建立與國際金融市場相適應的會計準則、監管規則和法律規章,提升金融市場國際化水平。
四是研究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跨境資金流動管理政策框架,推動建立本外幣一體化的賬戶體系,加強對本外幣跨境資金流動的統計監測和分析,健全有效的風險預警和防控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