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匯局6月28日發布聲明,近日,有媒體報道稱該局“叫停個人投資購匯”,相關報道不實。
上海外匯局表示,根據現行外匯管理政策規定,對于境內個人購匯并匯出境外用于經常項目支出,政策無任何變化,仍按以下規定辦理:個人購匯并匯出境外當年累計等值5萬美元以下(含)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經常項目項下有交易額的真實性憑證辦理。
上海外匯局強調,目前,尚未對境內居民個人項下開放境外投資。
此前據彭博報道,上海外匯局近期召集轄區內部分中資銀行開會,明確要求對于合伙企業辦理跨境投資項目,資金來源追溯為個人出資的,叫停辦理購匯;對于跨境投資項目金額超過等值5000萬美元的項目,項目或企業負責人需事前到上海外匯局進行約談;合伙企業資金來源非個人出資的,金額超過等值500萬美元的,有關負責人需到上海外匯局面談。
彭博援引消息人士稱,上海外匯局明確上述要求是為了加強客戶需求真實性背景審核,確認為真實的需求將正常放行購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