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招標采購受賄2794萬元
國企一項目經理受賄獲刑十五年
利用招標采購管理職務便利,多次收受投標企業給予的現金,受賄數額高達2794萬元。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陜西省寶雞市渭濱區檢察院偵查終結的國家電網物資有限公司招標工作部原招標采購管理員任悟成涉嫌受賄案,由寶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該案法院一審有果,被告人任悟成以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1000萬元。
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任悟成在擔任國家電網國際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事業部三級項目經理、國網物資有限公司招標工作一部招標采購管理一級物資采購專責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先后29次收受3戶中標企業負責人給予的現金共計2794萬元,為該3戶中標企業在國家電網公司招標工作中謀取利益。在審理過程中,任悟成能夠自愿認罪悔罪,如實供述犯罪行為,其家屬又能夠主動配合偵查機關退繳贓款,具有酌情從輕處罰情節,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記者倪建軍 通訊員王小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