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但現實中,有的黨員干部犯了錯,不是“剎車”,而是繼續與黨紀黨規背道而馳,甚至脫離組織,在錯誤的道路上越滑越遠。事實證明,有問題,找組織如實反映,坦誠交底,才是自救之道。而有的黨員干部擅自脫離組織,往往是為了掩飾問題、逃避監督。這實際上是諱疾忌醫,加速自身“病情”的惡化,最終“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近日,黑龍江省紀委通報齊齊哈爾市委原常委、組織部長胡福綿因嚴重違紀被立案審查。通報指出,胡福綿長期隱匿行蹤,脫離組織并轉移違紀所得。自他千方百計對自身問題捂蓋子起,就已走上了不歸路。
案例中,胡福綿的“脫離組織”與其長期以來存在的違紀違規問題脫不開關系,而他的人生也隨著與組織“斷線”,失去了重新開始的機會。《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明確,領導干部離開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組織請示報告;《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也作出強調,領導干部要正確對待監督,主動接受監督,習慣在監督下開展工作,決不能拒絕監督、逃避監督。無論是不打招呼、不請示,我行我素“人間蒸發”,還是脫離組織監管范圍,胡福綿這么做最直接的動機就是拒絕和逃避監督。胡福綿落馬的事實證明,黨員干部出了問題,企圖靠游離于黨組織之外,避開組織的管理和監督,終將徒勞無益。
身為組織部長,胡福綿理應更能深刻認識忠誠組織、信任組織的涵義。但是,從高談闊論“從不賣官”,到悄無聲息“脫離組織”,他的一系列“兩面”行為,正是一些貪腐官員欺瞞、對抗組織的慣用伎倆。
從近年來查處的違紀干部典型案例可見,有的黨員干部一有“風吹草動”,便迫不及待把自己藏起來,跟組織玩“躲貓貓”。他們自作聰明地以為,如此可以逍遙于黨紀國法之外。殊不知,正義可能會遲到,但不會不到。不論是誰,只要踐踏黨紀紅線,都沒有安全無虞的藏身之處。自己制造出來的“失聯”,恰恰成了絆倒自己的陷阱。唯有對組織忠誠老實,方能迷途知返。
黨員干部須明白,脫離了黨組織,理想信念就會像無根的飄萍,隨時面臨誤入歧途的風險。黨員干部要相信,組織不會放棄任何一個人,更要珍惜組織給予的教育挽救的機會,常洗洗澡、治治病,才能避免在錯誤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組織要管理黨員、干部,黨員、干部要自覺接受黨組織管理,也是我們黨的一個重要規矩。脫離組織,就是不講規矩、不守紀律的表現。黨員干部要心存敬畏,自覺接受組織的監督管理,真正做到相信組織、依靠組織,跟著組織走,這樣的人生才會真正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