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月9日從省紀委監察廳獲悉,日前,遂寧市監察委員會決定對大英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陳小平采取留置措施,成為我省首例實施留置措施的案件。
近期,遂寧市紀委接到群眾舉報,反映陳小平違反黨的紀律及國家法律法規等問題。經初步核實,發現陳小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
1月4日上午9點,遂寧市舉行了市監察委員會成立大會并掛牌。會后,市監察委員會即召開會議,經集體研究決定并報上級批準,依法對陳小平采取了留置措施。在采取留置的24小時內,市紀委、市監委分別將黨紀、政務《立案決定書》和《留置決定書》送達陳小平工作單位,并通知其家屬。
遂寧市紀委監委在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中努力做到法紀銜接無縫隙,監委一成立即高效履職盡責,掛牌即開工。
“我們將找準定位履職責,整合工作力量、貫通執紀執法,切實履行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職能,認真當好政治生態的‘護林員’,全力維護遂寧政治生態的綠水青山。”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察委員會主任熊隆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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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月9日從省紀委監察廳獲悉,大英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陳小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審查和監察調查。
陳小平簡歷
陳小平,男,漢族,1975年7月生,四川遂寧人,大學文化。1999年8月參加工作,200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99年8月至2006年12月,在遂寧市公安局刑警支隊工作;
2006年12月至2008年10月,任遂寧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副支隊長;
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歷任遂寧市公安局巡警支隊三大隊副大隊長,二大隊副大隊長;
2009年12月至2016年5月,歷任遂寧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一大隊大隊長,副支隊長、一大隊大隊長,副支隊長,政委;
2016年5月至2016年6月,任大英縣委委員;
2016年6月至今,任大英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原題為《大英縣副縣長涉嫌嚴重違紀被留置 遂寧市監察委在全省實施首例留置措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