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至11日,司法部在浙江省溫州市召開全國人民調解工作會議。司法部部長傅政華在會議上強調,要堅持發展“楓橋經驗”,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時代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新要求,切實增強調解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
傅政華指出,“依靠群眾就地化解矛盾”的“楓橋經驗”是人民調解工作的價值追求和職責所在。要堅持調防結合,落實屬地原則,做到應調盡調,依法及時就地妥善化解糾紛。要積極打造人民調解升級版,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優勢,切實做好信訪案件的協調和矛盾化解工作。對調解不成的信訪案件和不適合調解的矛盾糾紛,要及時導入法治軌道。
傅政華強調,對排查調解過程中發現的違法犯罪活動以及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越級上訪等矛盾糾紛,要及時預警、主動報告轄區公安機關和當地黨委、政府。要積極拓展人民調解領域,加強行業專業調解工作。緊緊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開展調解,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社會環境。
傅政華指出,要抓好《關于加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的意見》的貫徹落實,優化人民調解員隊伍結構,切實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人民調解員隊伍素質。要進一步健全人民調解組織網絡,鞏固充實村(社區)和鄉鎮(街道)調委會,加強和規范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積極探索新型人民調解組織形式。
傅政華強調,要不斷創新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加強訪調對接、訪調聯動,健全完善人民調解與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機制,積極探索跨區域、跨行業聯防聯調,加強對各類調解組織的統一規范指導。要不斷創新人民調解工作方式方法,積極運用新手段、新方法、新載體開展人民調解工作。要加快人民調解信息系統平臺建設,強化人民調解大數據運用,利用好中國法網。
傅政華指出,要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組織領導,推進人民調解員協會建設。要提高人民調解工作保障水平,落實政府經費保障責任,加大政府購買人民調解服務力度,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人身保護。要大力宣傳和表彰人民調解先進典型,增強廣大人民調解員的職業榮譽感和自豪感。(記者 葉婉 實習生 于忠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