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講解我國憲法保持生機活力的根本原因
我國憲法是一部好憲法。好憲法的一個重要體現就是我國憲法一直保持著生機活力。我國憲法為什么能保持生機活力?習近平給出答案:“我們黨高度重視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堅定維護憲法尊嚴和權威,推動憲法完善和發展,這是我國憲法保持生機活力的根本原因所在。”請隨“學習中國”小編一起學習。
2012年12月4日,首都各界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集會,隆重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在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
堅定維護憲法尊嚴和權威。“憲法者,政府之構成法,人民之保證書也。”回顧我國憲法制度近70年發展歷程,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憲法與國家前途、人民命運息息相關。維護憲法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就是保證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只要我們切實尊重和有效實施憲法,人民當家作主就有保證,黨和國家事業就能順利發展。反之,如果憲法受到漠視、削弱甚至破壞,人民權利和自由就無法保證,黨和國家事業就會遭受挫折。習近平強調:“這些從長期實踐中得出的寶貴啟示,必須倍加珍惜。”“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明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把實施憲法擺在全面依法治國的突出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工作,為保證憲法實施提供了強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2012年12月4日,履新中共中央總書記剛剛20天的習近平,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強調:“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要進一步健全憲法實施監督機制和程序,把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提高到一個新水平。”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要求:“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同時規定:“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維護憲法權威”。習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強調:“要加快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用科學有效、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保證憲法實施。要完善憲法監督制度,積極穩妥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在切實尊重和有效實施憲法方面,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目標明確、決心堅定、舉措扎實,我們黨提出的堅持依法治國、依憲執政,不是光落在紙面上、掛在口頭上,而是確確實實要帶頭尊崇和執行憲法、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更加自覺地恪守憲法原則、弘揚憲法精神、履行憲法使命,實現“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實現“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實現“一切違反憲法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
推動憲法完善和發展。“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回顧我國憲法制度近70年發展歷程,我們愈加感到,憲法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從1954年我國第一部憲法誕生至今,我國憲法一直處在探索實踐和不斷完善過程中。1982年憲法公布施行后,根據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和發展,始終不渝地堅持“應當修改的一定要修改”、“可改可不改的先不改”、“可以通過憲法解釋和法律解釋途徑來解決的問題不宜通過憲法修改方式加以解決”等科學修憲原則,分別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先后4次對我國憲法個別條款和部分內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共通過了31條憲法修正案,其中,1988年憲法修正案2條,1993年憲法修正案9條,1999年憲法修正案6條,2004年憲法修正案14條,使我國憲法在保持穩定性和權威性的基礎上緊跟時代前進步伐,不斷與時俱進。黨的十九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修改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這是第5次憲法修改。黨中央決定用一次全會專門討論憲法修改問題,充分表明黨中央對這次憲法修改的高度重視。習近平指出:“中共中央決定對憲法進行適當修改,是經過反復考慮、綜合方方面面情況作出的,目的是通過修改使我國憲法更好體現人民意志,更好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更好適應提高中國共產黨長期執政能力、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此次憲法修改既順應黨和人民事業發展要求,又遵循憲法法律發展規律,保持了憲法連續性、穩定性、權威性。一方面,此次憲法修改順應黨和人民事業發展要求。自2004年修改憲法以來,黨和人民事業又有了許多重要發展變化。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毫不動搖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創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動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黨的十九大對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作出重大戰略部署,確定了新的奮斗目標。根據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新形勢新任務,有必要對我國憲法作出適當的修改。另一方面,此次憲法修改遵循憲法法律發展規律。我國憲法必須隨著黨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發展。這是我國憲法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也是一條基本規律。由憲法及時確認黨和人民創造的偉大成就和寶貴經驗,以更好發揮憲法的規范、引領、推動、保障作用,是實踐發展的必然要求。此次憲法修改表明,我國憲法是同黨團結帶領人民進行的實踐探索緊密聯系在一起的,隨著時代進步、黨和人民事業發展而不斷完善和發展。
“治國憑圭臬,安邦靠準繩。”憲法是立國之根基、富國之圭臬、強國之重器,我們黨要高度重視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堅定維護憲法尊嚴和權威,推動憲法完善和發展,如此,我國憲法才能保持生機活力,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本文來源:學習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