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12日電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 人民銀行系統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廣東省澄海市支行違規發放福利等問題。2015年9月至2016年12月,澄海市支行以虛假購買電子設備耗材的方式套取資金,用于購買并發放職工食品,合計17357元。原兩任黨組書記、行長蔡繼忠、許樹文等人還存在私車公養問題。蔡繼忠受到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許樹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黨組成員、副行長謝琪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原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陳子東,黨組成員、副行長余偉澤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2.青海省海東市中心支行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2016年至2017年7月,海東市中心支行在行政事業費中違規列支并發放相關費用59筆,合計261082.40元。黨委委員、副行長吳曉杰,黨委委員、工會主任呂瑛春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胡清武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輪臺縣支行違規發放福利問題。2016年5月和8月,輪臺縣支行以統一服裝的名義,兩次為員工購買服裝,合計142500元。2017年1月,將房屋出租收入35000元,以春節福利費名義發放給員工。黨組書記、行長劉春雨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福建省永泰縣支行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等問題。2015年12月至2016年9月,永泰縣支行違規購買并向干部職工發放具有商業預付卡功能的醫院就診卡和生活用品等。2015年7月至2018年1月,虛開發票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用于公款宴請、發放津補貼等,合計564577.57元。原黨組書記、行長吳瑞琪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原黨組成員、副行長兼紀檢組長汪義良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辦公室主任余慶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5.福建省閩侯縣支行違規使用單位加油卡問題。2015年12月至2017年3月,閩侯縣支行購買加油充值卡35張,合計35000元,其中27張充值到有關人員私人加油卡中。黨組書記、行長馬榕彪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黨組成員、副行長鄭武光受到黨內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黨組成員、副行長兼紀檢組長林桓受到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辦公室主任張明強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主任科員鄭詩泉、外匯管理股股長陳堅、營業室主任黃瑞淦、監察審計室主任楊萬惠分別受到誡勉談話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