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四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孫艷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孫艷軍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報銷個人機票費用、向領導干部贈送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和相關企業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孫艷軍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和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長期與私營企業主不當交往,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吉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孫艷軍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吉林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