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毒品犯罪有獎勵 江西已累計發放獎金200余萬元
新華社南昌8月17日電(記者賴星)記者17日從江西省公安廳獲悉,自《江西省公安機關舉報涉毒違法犯罪活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出臺3年來,全省公安機關依靠群眾舉報破獲的毒品刑事案件的比例由15%上升至25%,累計發放獎金200余萬元。
毒品犯罪是隱性犯罪,建立舉報制度對打擊毒品違法犯罪很有必要。江西公安機出臺的獎勵辦法規定,“對舉報制毒犯罪有功人員,給予5000元至50000元的獎勵;對舉報聚眾吸毒有功人員,給予2000元至20000元的獎勵;對舉報其他涉毒違法犯罪有功人員,給予500元至20000元的獎勵”。
為了進一步加大對涉毒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將于今年9月1日實施的《江西省禁毒條例》還多處規定了有關單位和個人的法定舉報義務,娛樂場所、經營服務場所、郵政、快遞物流服務企業、房屋出租人、農村土地承包人以及從事野外作業較多的部門發現毒品違法犯罪線索都應當主動報告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