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一屆天津市委第二輪、第三輪巡視發現的問題,結合年度考核和平時了解掌握情況,天津市委決定對在工作中存在不作為不擔當問題的3名市管企業領導人員進行嚴肅問責。
1.天津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原董事長苗玉剛,因不作為不擔當問題被問責。苗玉剛作為黨員領導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保守、積極主動作為意識不夠,沒有把領導職位作為干事創業、造福人民的平臺,工作上推拖等靠,守攤守成,缺乏擔當意識。軌道交通集團主業發展緩慢,與其他城市相比,地鐵建設規模和發展速度均有明顯差距;企業意識淡漠,遇事推著走,思維觀念僵化落后,沒有積極闖市場、以我為主靈活配置資源的魄力,沒有及時利用新的融資方式加快全市軌道交通建設,錯失發展良機;黨建責任不落實,黨務工作實功虛做。苗玉剛作為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有關規定,免去苗玉剛天津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常委、委員、董事長職務。
2.天津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原總經理劉玉琦,因不作為不擔當問題被問責。劉玉琦作為黨員領導干部,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識不強,干事創業積極進取精神不足,思想不解放,缺乏擔當意識,工作浮于表面。軌道交通集團主業發展緩慢,融資意識弱,與其他城市相比,地鐵建設規模和發展速度均有明顯差距;習慣于工作推著走,缺乏超前謀劃和總體統籌,項目建設周期不斷延長,建設費用急劇擴大;軌道運營管理不善,成本控制不力,資源利用效益差,沒有盤活優質地鐵資源。劉玉琦作為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有關規定,免去劉玉琦天津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常委、委員、總經理職務。
3.天津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原總經理熊光宇,因不作為不擔當問題被問責。熊光宇作為黨員領導干部,政治意識不強,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嚴,存在在辦公室擺放有迷信色彩的物品和離崗離津未書面請假報備的情況;工作責任心不強,管理不到位,對重要問題不敢抓不敢管,有好人主義、守攤求穩思想,2017年以來集團相繼發生因與股東溝通不暢造成上市公司議案首次表決未獲通過、項目工程質量問題等事件,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的國有資產損失;工作執行力不強,鉆研業務少,對企業基本情況了解不深、掌握不實,在化解集團債務風險上不能主動作為。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有關規定,免去熊光宇天津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常委、委員、總經理職務。(天津市紀委監委 || 責任編輯 李靈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