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太原9月13日電 13日晚,山西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消息稱,日前,經批準,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山西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范志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范志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正確履行職責,明知服刑人員違反監規,重大立功情節不實,不符合減刑條件,仍安排出具減刑材料,違規違法為其減刑提供幫助,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服刑人員立功材料轉遞、幫助學生擇校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違規為他人處理費用。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范志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范志民簡歷
范志民,男,漢族,1963年11月生,山西洪洞縣人,大學本科學歷,1980年1月參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0年8月,任省監獄管理局獄政處副處長(2003年6月主持工作);2006年3月,任省監獄管理局獄政處處長;2016年5月,任省監獄管理局辦公室主任;2017年11月,任省監獄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