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吉林省委批準,吉林省紀委監委對白城師范學院原黨委書記劉曉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劉曉春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公車私用;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為他人職務提拔提供幫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曉春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背棄入黨初心,同黨離心離德,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長期與私營企業主不正當交往,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吉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劉曉春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