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呼倫貝爾11月29日電 29日,記者獲悉,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巴彥淖爾市政府原副市長賀福寶涉嫌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
呼倫貝爾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5年至2012年,被告人賀福寶利用擔任五原縣縣長、縣委書記、巴彥淖爾市副市長職務上的便利,為內蒙古春雪羊絨有限公司及辛某某等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職務提拔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52.132萬元。
2009年,時任五原縣縣委書記的賀福寶私自決定挪用五原縣財政資金6000萬元借與楊某某、程某某二人營利使用。2009年7月至11月,賀福寶違法決定將五原縣財政資金共計6800萬元借給中旺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因該公司經營不善不能歸還,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6800萬元。
截至2017年3月,查明被告人賀福寶家庭財產尚有1144.287萬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庭審中,公訴人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出示了相關證據,圍繞控辯雙方爭議的主要問題展開法庭辯論、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張林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