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師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省紀委監委對原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師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師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安排打高爾夫球;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游、娛樂等活動安排;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涉嫌濫用職權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師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私欲膨脹,把公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從曾經的國土資源“執法衛士”蛻變成非法采礦行為的“保護傘”,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師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李師簡歷
李師,男,漢族,1962年6月出生,海南瓊山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7月參加工作。
1986年7月起在原廣東省國土廳測繪大隊工作;
1987年9月起歷任原省國土廳副科長、科長、副處長、處長;
2000年4月任原省國土資源廳土地監督檢察處(執法監察處)處長;
2004年4月任原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主任;
2005年10月任原省國土資源廳執法監察總隊總隊長;
2008年1月任原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執法監察總隊總隊長;
2010年1月任原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執法監察局局長;
2018年8月31日被免去原省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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