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19日電 據生態環境部網站消息,日前,生態環境部發布通知,決定解除對德興市德邦化工有限公司環境違法案掛牌督辦。
通知提到,按照原環境保護部《關于對馬鞍山市玉江機械化工有限公司等3起環境違法案掛牌督辦的通知》(環辦環監〔2016〕68號)要求,江西省生態環境廳指導、督促相關地方和企業積極開展整改工作,并于2018年8月向生態環境部提交解除掛牌督辦申請。生態環境部組織對督辦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了核查。目前,德興市德邦化工有限公司環境違法案的整治基本達到督辦要求。
經研究,決定解除對德興市德邦化工有限公司環境違法案掛牌督辦。生態環境部要求江西省生態環境廳繼續加強督查,督促相關地方人民政府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加大日常監管和監測力度,督促企業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按規定妥善處理處置危險廢物,消除環境安全隱患。
2016年6月30日,原環境保護部發布《關于對馬鞍山市玉江機械化工有限公司等3起環境違法案掛牌督辦的通知》,對德興市德邦化工有限公司環境違法案掛牌督辦。根據通知,德興市德邦化工有限公司環評批復要求生產3,4-二氯苯胺時采用加氫還原工藝,實際建設鐵粉還原工藝(屬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藝)。酸性廢水外滲直排環境,污染物嚴重超標。水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運行,廢水混入自來水稀釋后處理,且好氧池無活性污泥。生產廢水混入雨水溝排放,雨水排口污染物超標。利用上水裝置排放循環冷卻水,污染物超標。危險廢物管理不規范,存在超期貯存、貯存場所建設不規范等問題。
當時,督辦要求2016年12月底前完成督辦事項。要求當地環保部門對該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處理處罰;涉及有關落后產能淘汰職責的,及時移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處理;涉嫌環境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追究責任人刑事責任。督促當地環保部門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妥善處理建設項目監管中存在的問題。督促地方政府及時啟動環境污染損害評估,并根據評估結果適時啟動環保公益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