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4日電 據審計署網站消息,12月24日上午,審計署審計長胡澤君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上指出,截至2018年10月底,有關部門、單位和地方通過上繳國庫、補征稅款、收回貸款、歸還原資金渠道、統籌盤活、調賬等,整改問題金額2955.58億元,制定完善相關規章制度2944項,問責處理3299人次。
受國務院委托,胡澤君當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17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關于中央決算草案和預算管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胡澤君指出,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有關地方已整改7.66億元,完善預算管理、稅收征管、行政審批等方面制度8項。
關于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胡澤君稱,審計的57個中央部門本級及365家所屬單位已整改47.26億元,完善規章制度36項。
關于重大專項資金和民生工程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胡澤君表示,醫療保險基金方面,有關地方通過補充撥付資金等整改9521萬元,完善規章制度8項。工程項目薪酬方面,有關地方和項目單位邊審邊改、即審即改,已為3.4萬多名農民工發放欠薪5.94億元,處理處分182人。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各地已整改594億元,處理處分525人次,制定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494項。
關于三大攻堅戰相關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胡澤君指出,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方面,目前,各地正在按照財政部統一部署,健全政府債務臺賬制度,做好債務統計監測和報告工作。扶貧政策落實和資金管理方面,有關地方已整改154.89億元,推動落實精準扶貧政策措施151項,完善扶貧政策制度185項,處理處分649人次。污染防治資金和項目方面,有關地方已整改63.98億元,完善規章制度8項,處理處分8人。
談及正在整改中的問題及下一步安排,胡澤君指出,由于體制機制改革、客觀環境變化及歷史遺留等原因,部分問題的整改仍在持續推進,尚需一定時日。有的問題是長期形成的,有的問題依存的政策法規有所調整,有的對應的經濟環境發生較大變化,整改時不宜“一刀切”,需要根據形勢發展變化相機抉擇。如對少繳或欠繳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問題,有關地方將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處理;對部分地方欠繳礦山環境恢復保證金等問題,因國家政策調整暫時不宜追繳,一些財力薄弱地區重復申領的補助資金,已統籌用于公益林管護、生態補償脫貧等,無力歸還原資金渠道;對開發管控不夠到位問題,一些開發區的形成具有長期性,需分階段有序清退。